养殖粪污直排向来是养殖污染的“顽疾”,是造成大气、水、土壤污染的重要因素,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阳春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积极配合支持阳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难题,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2年12月16日,该院前往马水镇搜集公益诉讼线索时发现中岗村委会鸡朗村、长田村各有一家生猪养殖场存在污染环境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均未得到有效处理而直接排放,污水流入罂煲河,并最终流向漠阳江,对漠阳江以及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通过采取现场勘查、询问养殖场责任人等一系列调查取证的措施后,该院证实了这两家养殖场确实存在粪污直排导致污染环境的情况,在迅速整合证据进行分析研判后向院领导进行汇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必须立即整治,尽快遏制生态环境遭受更严重的破坏。该院于12月21日对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以及阳春市马水镇人民政府立案,于12月22日联合上述职能部门前往涉案现场,对整治方案进行现场磋商,并达成共识,要求行政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现存造成污染的粪污,并加强监管,指导督促规范养殖,确保养殖粪污不再直排。
下一步,阳春市检察院将继续跟进行政机关整治进度,以“回头看”的形式,强化跟进监督,杜绝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等情况,推动养殖污染问题能够彻底整治,强化法律监督刚性,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