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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检察院首例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公租房数据管护
时间:2023-05-31  作者:李林笑、李孔慧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助力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切实增强政务数据安全屏障,阳春市检察院结合公租房信息数据管护问题,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督促规范政务公开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磋商会,系该院办理的首例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

经前期调查发现,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2014年以来在“阳春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发布我市公租房轮候和配租家庭信息,共公示轮候家庭694户、抽签家庭572户。部分年份公示内容包含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末6位用*号代替)、户籍地址,家庭总体困难程度等信息;并包含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姓名、户籍地址等敏感信息,且未进行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公示期限结束后,相关家庭数据未能及时撤回,处于长期暴露在互联网的状态,存在泄漏个人信息风险隐患。

在充分调查取证基础上,结合阳江市其他区县对公租房信息公示的做法,该院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立案并召开磋商会,与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政务公开中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进行磋商。该局主要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并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磋商,对相关检察意见建议予以充分采纳,一致表示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查力度,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下一步,阳春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持续跟进监督整改,确保做好我市公租房相关公民个人信息管护“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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