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阳春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牛蛙非法养殖整治公益诉讼工作。2023年以来,非法养殖牛蛙的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15件,发出磋商函15份,收到答复共11份。
一、多层面拓宽线索渠道,延伸监督触角
该院通过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走访现场、对“益心为公”和12345平台的线索进行筛查和分析以及接收阳江市检察院转交线索等方式,力求全面搜集案件线索、积极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并准确排查出合水镇、八甲镇等牛蛙养殖场存在非法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效破解了线索获取渠道受限的难题,为后续开展研判分析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多角度深入调查取证,全面厘清要点
为准确掌握案件信息,逐一击破违法点,提高办案质效,该院办案人员通过多次对涉案牛蛙养殖场进行走访询问、采取无人机勘验拍摄等方式固定证据,并且向行政机关调取养殖场土地性质、生态红线图等材料与现场情况进行比对,发现非法养殖牛蛙的情况主要包括擅自更改土地性质、占“耕”为“养”,毁坏基本农田、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养殖污水直排、水体土壤受到污染以及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三、多部门参与公益磋商,形成整治合力
该院在前期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依法对阳春市农业农村局、阳春市自然资源局、阳江市生态环境阳春分局、阳春市水务局、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发出磋商函,督促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多方合力,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经过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涉案现场的牛蛙退养清场,无污水直排、乱排的现象,全面拆除养殖设施及硬底化水泥面,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平整复耕,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治理成效显著。
下一步,阳春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持续关注牛蛙非法养殖,以“依法取缔清理一批、规范整治一片”的原则,努力实现以个案治理推动行业整改,携手共建绿美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