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阳春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根据广东省和阳江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8月20日,阳春市检察院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召开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黎毅,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建棠;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有关工作人员共四十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罗建棠副局长传达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有关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文件精神,介绍了前期烈士纪念设施有关自查校核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目前存在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本次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契机,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完善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分类完善数据资料,全力推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工作,做到能迁尽迁。二是有关镇(街道)要继续推进完善签订委托保护协议工作,对确实无法迁移的烈士纪念设施,务必要签订保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
接着,谢忠副检察长对其分管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前一阶段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并对落实该专项行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线索,及时立案办理。二是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充分运用各种调查手段,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及时收集固定涉案证据。三是督促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做到“一案一排查”,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强化法治宣传。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制度,以案说法。
最后,邓康成检察长以及黎毅局长分别作了强调讲话。黎毅局长指出,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邓康成检察长强调,要强化担当、鼓足干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扎实推动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为传承红色文化、维护公共利益贡献法治力量。
会议结束后,邓康成检察长、黎毅局长携同其他参会人员参观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并作进一步讨论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