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检察院开展“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检查持续净化校园环境
为切实发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效能,阳春市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校园环境,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常态化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1年4月25日, 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有关工作要求,该院联合阳春市教育局组成调研督导组对阳春市春城街道第三小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持续有力净化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
按照《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台账表》有关要求,本次专项督导检查主要针对八个方面进行:一查学校是否把“一号检察建议”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二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以及是否有专人负责接受处理有关性侵害的投诉;三查学校招录人员是否经过严格审查和是否招收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四查是否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等自护教育;五查寝室、教室等重点领域管理是否严格;六查如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是否有失职、瞒报、漏报等情况;七查有无定期邀请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八查是否设置预防性侵宣传专栏。
在开展督导检查的同时,该院检察官向学校管理人员详细解读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实行)》、《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学校管理方必须传达贯彻到位,督促其要严格履行报告义务,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
下一步,阳春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贯彻执行力度,将教育整顿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频共振,积极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做得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