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到潭水镇南湖村委会督促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021年2月2日,根据阳春市委工作安排,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带队到挂点的潭水镇南湖村委会督促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邓康成检察长在潭水镇主要领导的陪同下实地督查了林冲、望铺、石湾等自然村人居环境的已建和在建基础设施,听取了南湖村委会干部关于环境整治方面的汇报,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重点清理危破旧房、乱堆乱放,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堆放点,加快污水处理、广场建设速度,抓好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潭水镇主要领导和南湖村委会干部表示要以邓康成检察长这次督促指导为契机,实现整洁有序、生态环境良好,全力打造美丽的乡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