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雪中送炭”获赠锦旗
“这钱为我们解决了燃眉之急,助我脱贫改善生活,真的非常感谢!”9月28日,被害人苏某的父亲代表全家给阳春市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司法救助暖民心,助力扶贫渡难关”的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的真挚谢意。
事情还要从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对未成年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说起。未成年人苏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该案件时,发现被害人苏某家庭十分困难,个人情况也不太乐观,便立刻主动将该情况向第五检察部反映,建议对她进行司法救助。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了解情况后,马上对被害人家庭进行了走访调查。走访中,检察官了解到,苏某是智力二级残疾人,其父母和哥哥也是残疾人,家庭为残疾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人苏某因被侵害身心受到严重的创伤,多次入院治疗,从2020年2月至今,被害人苏某还一直在精神病医院治疗,花去不少医疗费,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另查明: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无民事赔偿能力。该院第五检察部在了解核实案情后,认为苏某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并及时发放到了被害人手中。
近年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批捕阶段、公诉阶段、申诉阶段都可以办理司法救助”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司法救助意识,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脱贫措施的衔接融合,坚持应救尽救的原则,增强司法救助实效。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合计 6.5万元,其中有3人属于建档立卡的扶贫户,体现了阳光司法的温度,彰显了检察机关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责任和担当,助力了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