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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传温情,听证促正义——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听证会
2020-10-1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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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8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就苏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听证会,会议由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宗仁及第五检察部相关人员主办,苏某的代理人到场,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村委会干部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申请人苏某2019年9月被强奸时,年仅13岁,是智力二级残疾人。其父母和哥哥也是残疾人,家庭为残疾家庭,属于无劳动能力低保贫困户。申请人苏某因被强奸以致怀孕,曾多次入院治疗,花去不少医疗费,2020年2月至今,苏某也一直因精神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同时,由于犯强奸罪的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对于这个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第五检察部干警在了解核实案情后,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促进依法公开处理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规定,考虑到申请人是未成年人,该院依法启动不公开审查听证程序。听证会上,徐宗仁专委通报了近年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情况,介绍了对国家司法救助的原则、范围等政策;承办检察官对该司法救助案的基本案情及相关证据、法律依据进行阐述论证。听证员在听取案情后,对案件进行独立评议,就救助金应否发放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苏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苏某的监护人听到结果后,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此次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村干部等各界人士参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既实现了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也体现了我院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的决心。该院将充分运用听证制度的优势,让公平正义司法看得见。

疫情当前,阻不断检察执法的温情,改不了为人服务的初心。2020年以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精准把握救助条件,与本院业务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协作配合机制,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脱贫措施的衔接融合,对贫困户、未成年当事人及近亲属坚持“应救尽救、精准发力的原则,增强司法救助实效,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 6.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