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监督销毁一批伪劣产品
为进一步震慑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全面展示打假工作成效,2020年7月29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派出员额检察官,依法现场监督销毁一批涉案扣押的电子伪劣产品,包括8100个成品、170箱加6袋半成品。
被告人赖某自2013年开始追随同案人曾某,将一些电子厂家生产的节电器产品拉到阳春市并贴上敖迪恒、ADH、电博士、电管家等品牌,然后包装出售给他人以牟利。2017年7月,曾某在阳春市合水镇开设阳春市合水镇有梦想电子产品加工厂,并于当年9月20日以赖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该工厂大批量组装工业和家庭用节电器,并运到阳春市河西街道绵登天福花园、阳春市河西迎宾花园等地存放,又根据淘宝网站类似产品的相关信息而仿造包括敖迪恒、ADH、怀忆、好力龙、电博士、HW、电管家等品牌进行贴标和打包装。
期间,曾某在阳春市河西街道绵登新世界花园家中设置办公室作为办公场所,由赖某负责销售、登记、广告推广、售后处理等工作。赖某等人通过网络渠道对外宣传称使用家庭用的节电器可以减少30-50%的用电量,而使用工业用的节电器则可以减少15%到20%的用电量。在接受客户订单后赖某等人通过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将上述节电器产品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到2181057.21元。经鉴定,涉案的产品没有节电效果。
在对该销售伪劣产品案的查办过程中,涉案的伪劣产品成品、半成品由阳春市公安局依法扣押。经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赖某等人提起公诉,该批涉案扣押的伪劣产品成品、半成品由阳春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予以没收并由扣押机关处理。在检察官的见证下,涉案的伪劣产品已尽数被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