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骗子黄鳝血“碰瓷”交通事故被批捕
近日,犯罪嫌疑人赖某等三人因使用黄鳝血等物品在交通道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受害人财物,被阳春市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9年4月17日下午,赖某伙同卢某玲、卢某富驾驶小汽车去到罗定市朗塘镇与阳春市河朗镇交界路段,精心设计了两起“交通事故”,分别对受害人何某、谢某实施诈骗。该三人首先物色到一辆受害人何某所驾驶的蓝色大货车,便开车提前在一处高架桥上放下赖某进行等待。待大货车将要接近时,卢某玲便驾车在前方压住何某的大货车不让其超车,直到驶至赖某位置时再制造机会让何某超车。随即,赖某抓住时机用准备好的塑料水管碰到大货车车身,紧接着蹲在地上佯装受伤。为了使交通事故现场更加逼真,赖某更将事先放在耳朵里的黄鳝血掏出来伪造身体流血。
受害人何某误以为发生交通事故马上停车查看,并按照赖某的要求并未报警。在送赖某去医院检查的途中,赖某主动提出赔钱了事,并拨打自己手机里早已编造好的虚假“110”电话,谎称离开事发地点后交警拒绝处理,建议协商私了,最后何某向其支付了3000多元。作案后,赖某等三人又物色到一辆银灰色小货车,如法炮制要求小货车司机谢某某支付了6000元。
阳春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机关算尽,巧妙布局,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