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两项内容。会议由邓康成检察长主持,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学习会上,中心组发言人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内容,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积极踊跃发言。
随后,邓康成检察长在会上传达了市委十三届第五十九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并对该院意识形态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分外事,而是分内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是应有之责、应负之责和应尽之责。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纳入各类政治学习。全体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依法治国的有关规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做好表率,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全体中心组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检察日报、中国长安网、“长安剑”、“学习强国”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邓康成检察长对如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正确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提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坚定检察机关党的思想引力和政治定力。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检察工作当作政治工作来抓,把政治工作融入思想武装、服务大局、深化改革、从严治检等各项具体检察工作之中。二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并贯彻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两级市委和上级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三是要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健全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将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