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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报告)
2017-04-1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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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10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康成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111月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立足“五大发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细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忠诚履职,规范司法,努力服务阳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积极投入平安阳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参加我市“三打两建”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五年来,共批准(决定)逮捕19113338人,提起公诉24003718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五年来,决定不批捕281人,决定不起诉62人,并同步开展释法说理;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3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严格执行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并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核查监外执行人员130名,纠正脱管、漏管、虚管128人,督促收监处理违反社矫规定人员20名。10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二、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资金密集、涉农惠民、扶贫助困等领域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和权力集中、涉及民生民利等领域背后出现的渎职侵权犯罪。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2件12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0件106人,大案41件71人,要案10件12人,办理了黄敦佳、植桂浩、陈培毅等一大批精品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20多万元;渎职侵权案件12件18人,重、特大案件5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256万元。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创新开展“六进五个一”、“阳光检务进农村”、家属助廉、“两委”换届职务犯罪预防等活动;推行“菜单式”预防服务模式,分门别类地制定法律宣讲“菜单”,受教育人数达62000多人;2015年,联合市纪委打造阳春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至今已超过8000名干部职工前来参观,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持常规监督。在阳江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侦查监督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制度,向公安机关6个办案部门派出检察官联络员,监督刑事侦查活动五年来,督促侦查机关立案72件,决定追加逮捕 130人,追加起诉102人;对刑事裁判成功抗诉22件32人;对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1件,息诉63件;对民事执行案件成功监督47件;纠正看守所不当减刑11人。

——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组织协调成立全市“两法衔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组织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全市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按照严格标准和程序,选任我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20名,确保让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骨干力量率先入额。同时妥善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入额的明确责任、敢于担当,未入额的坦然面对、着眼未来,最大限度凝聚改革正能量。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及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办理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637件次。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57名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予救助,发放救助金共13万元。联通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视频接访系统,让群众少奔走就能面对面反映诉求。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和完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39件,公开法律文书667份,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23件。开通“两微一端”,发布微信120条,微博370条,传播检察“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院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整体素质能力,取得了不少的荣誉。获得地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共20多项、个人荣誉共30多人次,其中5部门、5人分别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阳江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3年被授予2011-2012年度“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被授予广东省“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2015年被评为“阳江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

——加强作风与能力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业务学习、信息化应用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注重培养选拔干部,五年来,共提拔4名班子成员、30名中层干部,全面激发了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审查梳理188个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及悬挂上墙,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业绩。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和检察长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活动,通过咬耳扯袖的谈话提醒,以杜言、王运成、韦东玮等严重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干警知边界、明底线、不犯错。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五年来,我院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打造了文化长廊、院史馆、《检徽下的文明》等3套专题片、《阳春检察》等3本画册和阳春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精品。2014年,我院被授予“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六、以保障现代化建设为契机,力促科技强检

——完善基础设施。打造“花园式”单位,迁建院史馆,建成检务公开大厅、新停车场和多功能会议室。对办公楼的负一层进行改造,打造集阅览室、艺术室、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于一体的法治文化活动中心。

——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引导侦查,更新侦查指挥中心系统和远程审讯系统,购买便携式高清审讯监控系统和手机取证一体机等设备,推行全员无纸化办公,完善司法办案、队伍管理等网络平台建设,切实增强信息化水平。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经常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院以及观摩公诉庭,及时回复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践行阳光检务,每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主动与媒体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我市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各项检察改革稳步推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执法为民意识、群众观念不强;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有效,诉讼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装备建设水平相对较低,科技强检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五年工作设想

在今后的五年,我院将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体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阳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更加有效服务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找准检察机关保障服务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促进阳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更加深入推进平安阳春建设。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破坏环境资源、涉毒等犯罪惩治力度,促进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

第三,更加坚决开展职务犯罪惩防工作。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肃查办涉农惠民、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工程建设等领域案件,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大力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加强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第四,更加主动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继续完善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第五,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我院将坚决拥护改革,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研究解决难题,积极稳妥深化检察改革同时,要把深化检察改革与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与过硬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抓改革”和“抓业务”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改革成效展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上来。

第六,更加有力落实从严治检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检、廉洁自律、廉洁齐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接受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今后五年的工作里,我们将不忘初心,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为阳春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阳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五大发展理念”: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三打两建”:“三打”即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两建”即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3. 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收到建议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4.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201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更好落实。

5.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6. “六进五个一”:“六进”是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和进重大项目,“五个一”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职务犯罪多发、高发的行业和单位开展一次风险预警,实施一次风险防控,开展一次风险教育,组织一次预防研讨,进行一次预防回访。

7. 诉讼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违法和错误进行监督纠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8.“两法衔接”:全称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9.检察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检察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检察机关正在开展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省统管等四项任务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

10. 员额内检察官: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压缩现有检察官数量,实现定量限量的管理,通过严格的遴选方式,选出更加优秀的人才进入员额,到一线办案,实行司法责任制,使检察官真正承担起谁办案、谁负责的主体责任。

11.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2014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12.五位一体:“五位一体”是十八大报告的新提法之一,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八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13.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14.三个强化: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