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阳春市检察院审查批捕了一宗微信诈骗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马莹(微信号CYY121600)于2015年5月份以“打麻将输了需要按约定添加一位陌生人为好友作为惩罚”为由,通过微信上“添加附近的人”功能将被害人崔廷杰(微信昵称:second wind)加为好友。经过聊天,马莹觉得崔廷杰容易受骗,就萌生出骗取崔廷杰钱财的想法。随后,犯罪嫌疑人马莹在微信上捏造其“真名”为“陈莹莹”,并配套捏造出陈莹莹的相关家庭背景和实习律师身份,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骗取了崔廷杰的信任并与之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在利用“陈莹莹”身份行骗的同时,犯罪嫌疑人马莹又在微信上捏造出名为“柯靖雯”的角色,作为“陈莹莹朋友”进而与崔廷杰进行微信聊天,致使崔廷杰更加相信“陈莹莹”的真实存在性。此后,犯罪嫌疑人马莹便在微信上使用“陈莹莹”、“柯靖雯”的身份共同捏造出“陈莹莹”母亲脑中风需钱治病、“陈莹莹”打烂医院器材设备被抓、“欠医院医药费”、“陈莹莹”自杀等事由,多次向崔廷杰借钱。
被害人崔廷杰在与犯罪嫌疑人马莹微信聊天交往期间,从未真实见面,除了微信联系外仅有数次电话通讯,但仍相信马莹所捏造出来的种种事由,在2015年5月23日至2015年8月12日期间,通过无卡存款、卡卡转帐等方式先后7次向马莹提供的2个银行帐户(账户名陈晓敏,卡号:6228481144866786515;账户名马莹,卡号:6228481169546912470,均中国农业银行)进行汇款合共54600元。犯罪嫌疑人马莹已于2017年3月13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7年4月14日被依法批准逮捕,现由阳春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中。
该案属于典型的“画皮”型微信诈骗手法,即伪装多方姓名、头像、经历等身份信息,利用微信的移动定位功能,搜索附近的用户,并根据微信上记载的用户性别、年龄、职业、个性签名等信息筛选犯罪目标,然后通过发送语音、短信等方式进行搭讪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以资金紧张、家人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阳春市检察院经过对审查批捕上述马莹诈骗案的总结调研发现,该类“画皮”型微信诈骗犯罪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易于获取信任。正如案例中犯罪嫌疑人马莹为一名90后,并通过寻找“附近的人”添加的被害人为好友进而开始了后续的诈骗。一方面是由于年轻人思想普遍活泼有新意,借助微信的即时通讯平台与陌生人交流,往往容易与对方熟络,进而获取对方信任。另一方面,犯罪分子往往将目标锁定在微信筛选出的“附近的人”。由于“附近的人”这个概念本身就给人以亲切、亲近和值得信任的感觉,从而在心理上让被害人进一步降低心防并轻信犯罪分子。
二是犯罪手段成本小风险低。由于微信下载使用非常方便,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也无需实名制注册,犯罪分子易于申请获得多个微信账号,并轻松转换使用多个身份,一旦有风吹草动即可拉黑删除隐匿于网络世界。马莹案中即充分依托了前述各种微信的特点进行诈骗。行骗者马莹仅凭借家人的手机号码即获得多个微信账户,从而得以利用多个身份同时与被害者崔廷杰接触以增强虚假身份的真实性,但却与被害人之间从未实际见过面,一旦骗取足够钱财马上将被害人拉黑断绝联系难以追寻。
由此可见,“画皮”型微信诈骗不但隐蔽性强,且一旦作案成功,又能获得高额收益,稍微改头换面又可以采取相似手段寻找新的作案目标,大大降低了诈骗犯罪成本,吸引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参与其中。为此,有必要就该类“画皮”型微信诈骗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是握牢手机号码以及银行账号两大关键证据进行突破。在“画皮”型微信诈骗中,尽管犯罪分子有多重身份,但由于背后都是同一人在操作,因此每个身份账号所关联的手机号码都或多或少存在痕迹指向犯罪分子。同理,诈骗最终目的是取财,而钱款流向在大数据背景下往往具有路径记录,如银行账户明细、手机短信通知、网上交易IP地址等,甚至可以根据时间节点关联犯罪分子取款地点的监控视频,因此,针对此类“画皮”型微信诈骗犯罪,应着重在手机号码以及银行账号两方面进行串并案予以突破。
二是推动微信运营商对注册用户进行实名制管理。正是因为微信注册时不需要实名,“画皮”型犯罪分子利用微信实施诈骗后只需将账号抛弃即可逃之夭夭,导致该类型微信诈骗有越演越烈之势。因此,应就微信一类的社交网络平台进行实名制管理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推动网络运营商加强对注册用户的信息审查力度,杜绝犯罪分子使用多个虚假身份注册进行连续、多次作案的可能。同时,网络运营商一旦发现账号被用于诈骗犯罪,应主动关闭禁用并将相关证据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学会自保。从个人安全防范角度出发,应对“画皮”型微信诈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保。比如,微信用户不要随意打开自己的状态及位置信息;关闭“允许陌生人看10张照片”的隐私设置;开启“加我为好友时需要验证”功能。聊天过程中,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轻信陌生群友,并在聊天中尽量不谈及资金、财产等重要事宜。如果受到不法侵害或者发现违法犯罪现象,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