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在收官之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办案攻坚,推动涉黑恶案件办理进入起诉快车道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侦查监督活动工作室的侦查办案阵地优势,积极适用诉前提前介入、公检涉黑恶案件会商机制,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质保量实现案件清结目标。第四季度以来,该院共起诉涉黑恶案件3件21人,占今年以来涉黑恶案件起诉的60%。
一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涉黑恶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为加快案件清结进程,打好“百日攻坚战”,该院牢牢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原则,统筹调配办案力量,明确总体规划,分解案件诉讼节点,限定办案期限,通过专案专办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严格落实在受理审查起诉后原则上“一个月内诉出”的要求。同时,在面对未成年人涉黑恶等具有高度社会敏感性案件时,通过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深挖细查犯罪动因,依法准确研判社会危害性,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在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彰显检察司法温情。
二是强化诉前主导,力争将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该院致力破解办案质效低下、程序空转等办理涉黑恶案件的难题,以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为抓手,及时与公安机关搭建案件会商桥梁,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针对既有案情、证据给出实质性建议和侦查方向进行引导,尽可能把影响涉黑涉恶案件定性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同时,在审查起诉阶段落实“三个不退不延”办案要求,做到无充分理由不退不延、无特殊事由不退不延、无分管领导审核不退不延,有机实现办案进度与“案-件比”相统一。第四季度以来,该院涉黑恶案件退查、延期案件数均为0件,涉黑恶犯罪“案-件比”得到优化,案件流转率得到大幅提升,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承担主导责任,充分释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红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与涉黑恶案件办理具有内在统一性,合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黑恶案件有利于消弥黑恶犯罪分子对法律的抵触心理,有利于实现对全案的深挖彻查,为形成社会舆论正引导和营造全民参与严惩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创造了条件。比如在办理林某河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承办检察官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为突破点,因势利导,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初犯、从犯、未成年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负隅顽抗、抱有空想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逐个击破。打开了第一个缺口后,同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也随之土崩瓦解,均自愿供述罪行并主动认罪认罚。在律师的见证下,承办检察官成功在起诉前签署了7份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宣传造势,吹响扫黑除恶收官之季冲锋号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民心为根本,以确保公平正义为指引,以执法为民理念为动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政治引领作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2020年以来,该院以平安建设、“提升三率”为宣传契机,出台《关于加强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全院之力组建扫黑除恶宣传队伍,提供后勤保障,切实加强了该院扫黑除恶宣传攻坚力量。
第四季度以来,该院先后参与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3次,向人民群众汇报专项斗争战果。走进重阳古墟、下沉西堤社区进行扫黑除恶宣传2次,利用一切有利时机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并通过下乡入村、现场解答、派发传单、张贴宣传单等接地气的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以及广泛好评,在收官之季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宣传高潮。同时,化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院内外的宣传展板、扫黑除恶宣传横幅、24小时LED滚动显示屏以及宣传道旗营造高压宣传态势,让广大群众看得见、读得懂、辩得明。另外,借助线上多媒体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检察内网、大众媒体等多种渠道定期选发能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成效的先进事例和典型案例,引导社会舆论风向,坚持正面发声,及时对社会广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安排专人解疑答惑,化危为机,切实增强群众心中的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秩序提供司法保障。
三、化案为策,坚持行业清源促重点领域乱象根治
黑恶犯罪势力滋生壮大非一日之功,结合以往办理的黑恶犯罪案件可知,其往往具有“扎根基层”不易被发现、“称霸一方”不易被举报、“伞网撑腰”不易被深挖、“渗透校园”不易被识破等特点。为此,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在通过法律制裁等司法手段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注重开辟第二战场,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治本之策,彻底铲除黑恶犯罪势力的生存土壤。
一是落实上级“边打边治边建”的要求,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最大程度发挥“行业清源”检察建议的以案促改作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源头治理的法律效能。该院坚持以案促治,针对各监管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研究,向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制发“行业清源”检察建议,发挥检察机关促进社会治理的建设性作用。
二是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为抓手,对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移送的、群众多次上门反映的行业乱象、涉黑恶犯罪重点领域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并建议行政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第四季度以来,该院重点走访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春市自然资源局、阳春市烟草专卖局等关键行政执法单位, 通过查阅台账、审核报表、听取汇报等方式,核查“两法衔接”工作开展现状,深入了解现阶段行政机关借助“两法衔接”平台开展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12月9日,阳春市委政法委联合该院共同召开了阳春市2020年“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参会的“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就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展开了广泛讨论,从平台建设、证据标准、案件移送、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建言献策,为探索市域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创新型社会管理工作途径和方法提供新思路,有效地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文字:曾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