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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三率”任务共建和谐美丽阳春
2020-10-12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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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以及平安创建知晓率,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平安阳春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平安建设及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有机结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狠抓落实“三率”工作,发挥排头先锋作用

为再动员再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当中,进一步持续扩大扫黑除恶战果,确保夺取扫黑除恶收官战的全面胜利,稳步高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安全感提升率和知晓率,该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争当排头兵,勇挑重担子。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奋勇当前,发动全院力量积极投身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2020年7月份以来,该院先后参与阳春市“扫黑除恶 共建平安”全民宣传志愿活动及“扫黑除恶 共建平安”集中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以及广泛好评,有效掀起新一轮更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攻势,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多管齐下宣传发动,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该院以社会治理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责任,以和谐稳定为使命,实现传统宣传模式和新型宣传方式双结合,一方面,立足于深入人心、成效显著的传统宣传模式,主动出击,在院内院外通过广告牌、宣传展板、扫黑除恶宣传横幅、24小时LED滚动显示屏以及宣传道旗营造高压宣传形势,让广大群众看得见、读得懂、辩得明,大幅提升群众对于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知晓率。另一方面,该院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快捷、受众面广等优势,进一步强化网络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宣传扫黑除恶的标语、政策、法律和做法、成效,做到相关典型案例及时发、按时发,同时对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案件及时进行相关解疑答惑,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群众心中的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和谐社会新秩序构建得到充分司法保障。

三、严惩快办黑恶犯罪,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该院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紧扣为期三年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上级机关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意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争取在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一批涉黑恶犯罪,依法严惩一批黑恶分子,强力震慑一批黑恶气焰。为此,该院挑选精兵强将办理涉黑恶案件,全面启动黑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加强公检合作,全面引导侦查,确保一丝不苟地把好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关,同时,对于涉黑、重大涉恶案件及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理,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涉黑及重大涉恶犯罪案件同步审查的工作办法》和《广东省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实行办法》的要求,依法、准确、有力惩处涉黑及重大涉恶犯罪,力拔黑恶势力深根,铲除黑恶滋生土壤,挤压黑恶犯罪空间,快速办结涉黑恶案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一批有典型性、有代表性的黑恶案件典型案例,确保办理的每一起黑恶犯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力争在收官之年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四、扎根创建平安校园,发挥未检引领作用

该院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重心下移,贴近基层群众,重点关注易忽略的校园群体,通过结合“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开学日”等时间节点,利用专题讲座、知识问答、法治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法治知识延伸至边远山区。下半年,该院将持续通过联合教育局、妇联、团委、社工组织等,全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更好地让广大学生们多途径、多层面、多方式地亲身感受法治的魅力、政法队伍的正能量,充分发挥未检对未成年人的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学子法治意识,着力提升平安校园宣传功效。(文字撰写:曾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