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省委、省检察院、阳江市委、阳江市检察院、阳春市委对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作出的工作部署,阳春市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统筹兼顾,采取积极措施,打出“组合拳”,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领导。阳春检察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党组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先后召开党总支部会议、党支部会议和全体干警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通知》精神,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为组长的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纯洁检察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统筹协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突出重点,提高效率。阳春检察院突出打出重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将涉黑涉恶问题的地区、行业、领域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黑恶犯罪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履行立案监督、审查、追捕、追诉等职能,坚持从重从快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形势政策,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专案专办,配齐配强专案办案人员,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达到震慑犯罪分子的效果。
三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阳春检察院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有关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联席会议,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建设信息通报平台,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及时掌握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定案标准,坚持和完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做法,形成有效的打击合力。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阳春检察院加强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检察官说法基层行、送法进基层、进社区、进农村、召开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大会等活动,切实开展防范各类违法犯罪的释法说理、普法宣传等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方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