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实地勘察公益诉讼现场
根据阳江市人大代表反映的线索:国道潭水路段频发交通事故,事故路段交通信号模糊、缺失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介入处理。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在初步调查后,确定了相关责任单位,并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组织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再次进行实地勘察。此外,参与实地勘察的人员还包括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阳江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张衍楚,以及阳江市第八届人大两名潭水籍代表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专业机构的技术人员等共二十多人。
对于人大代表提到的事故频发的早禾田路口(东风新城路口)、国道G325转入潭水圩路口、竹塘路口、潭水镇嘉伟饭店路口,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谢忠带领到场人员依次进行了勘察,各个职能部门纷纷发表整改意见,设计技术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并表示尽快出具整改方案。
勘察完毕后,到场人员集中潭水镇政府召开简短的分析推进会。会上,谢忠副检察长当场向相关职能单位送达《立案决定书》,要求相关职能单位接下来按照专业机构设计的方案进行整改落实。各职能部门纷纷表示,将立足本单位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共识,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合力采取切实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落实好最高检关于安全生产治理“八号检察建议”,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真正为民办实事、做好事。
“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