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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查促改”规范枪支管理突显教育整顿成效
2021-06-06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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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关于组织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对照最高检《地方各级检察院公务用枪配备标准》,阳春市检察院立足检察枪支管理工作实际,迅速开展自查,并摸排出子弹不适配、持枪证过期等多个存在问题。经严格部署、全面整改,该院检察枪支管理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以更牢固的安全意识、更规范的管理模式,更有力、更高效地为检察公务用枪“零”事故保驾护航。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开展自查。进入查纠整改环节后,该院分管领导按照邓康成检察长的要求不等不靠,立即集中司法警察人员召开研讨会议,要求必须高度重视枪支管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秉持“涉枪无小事”、“管住人才能管住枪”的理念,对标对表认真开展枪弹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在分管领导组织、带领下,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先后于2021年3月19日、25日前往阳春市公安局,对寄存的检察枪支进行排查。通过仔细清点枪支弹药的型号、种类、数量等,结合梳理出的枪支问题及安全隐患,进一步形成《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务用枪排查情况的汇报》,并严格遵照院党组以及上级院的权威性、指导性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二、强化沟通协调,紧盯整改落实。由于合格持枪人员退休、枪弹保管设施老旧、子弹型制过时等多方面原因,该院枪支管理整改存在一定的难度。据此,在充分征求上级院意见建议基础上,该院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司法警察人员到阳春市公安局积极沟通协调、耐心商谈研讨,力求形成管理整改共识。最终,在市公安局的热心协助下,该院得以顺利申办持枪证。同步根据该局的建议更换新的枪柜和子弹柜,又将超编的枪支和不适配的子弹移交该局进行销毁,顺利破解该院枪支管理困境。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制发《关于成立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枪支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公务用枪审批表》、《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枪出入库流程图》等文件,严格落实专人专岗、双人双锁、枪弹分离制度等,切实规范检察干警领取、佩戴、保管、使用枪弹等行为,杜绝发生违法违规使用枪支事件,确保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绝对安全。(文字:李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