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日,阳春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走出去”的形式,深入司法行政机关、律所、企业、街道等地调研,全面细致摸排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线索。
一、走访司法行政机关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该院第三检察部走访了阳春市司法局,深入了解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非诉执行案件的情况,并就执法信息共享与移送等问题进一步沟通协调,突破在办案中遇到的监督线索来源不畅、调查核实工作开展难、检察建议回复不及时等办案瓶颈。

二、走访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了解人民群众在民事、行政诉讼方面的实际困难,该院第三检察部走访了阳春市春州律师事务所,向律师们了解近期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相关情况,进一步了解是否存在审判活动违法、虚假诉讼、执行难等问题。又向律师们发放了该院印制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资料,向律师们详细介绍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职责、受案范围、申诉条件、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及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等。

三、走访企业
为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该院第三检察部走访了阳春市菜帮帮菜篮子有限公司等代表企业,重点摸排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诉求以及面临的问题、困难等,积极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答疑解惑,切实以立足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走访人民群众
为充分畅通渠道、便于群众表达诉求,该院第三检察部到河西市场开展走访工作,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在走访过程中,一位水果档的老板声称其亲属在2015年被一辆小汽车撞伤,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人民币6万多元,但肇事者一直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强制执行也无果,至今一分钱也没收到。收到该诉求后,第三检察部干警进一步向该名群众详细询问案情,了解肇事者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有无财产线索等情况,并建议其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依法对其引导解决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