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为把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阳春市检察院就相关职能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尚未完全履职案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这也是该院首次召开的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昌念主持,上述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并邀请阳江市人大代表,阳江、阳春两级政协委员以及道路安全设施专业设计人员等5人作为听证员,同时邀请阳春市纪委监委派员列席了本次听证会。
今年3月,该院接到群众反映国道潭水路段几个路口频发交通事故,事故路段交通信号模糊、缺失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介入处理。该院接到线索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在初步调查后,认定早禾田路口、国道入潭水镇圩路口、竹塘路口等路口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需要完善设置、整改。因设置、整改工作需要多个行政主体合力解决,故组织召开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谢忠副检察长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以及本次听证会需要听证的问题即涉案路口是否需要整改、应该如何整改。围绕听证的问题,技术人员向与会相关人员详细介绍了涉案路口交通安全设施整改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各责任单位充分表达了意见,一致认为涉案路口确实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迫切需要整改,并承诺要按完善的设计方案切实做好设置整改工作。听证员在各方发言后,经过集体评议,一致认为涉案单位应当将涉案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按设计方案设置、整改落到实处。听证会最后各方形成了一致意见:各责任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积极履职,同时加强沟通协作,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置、整改,共同完善涉案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听证会结束后,刘昌念检察长当场宣读并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道路交通安全无小事。阳春市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安全生产治理的“八号检察建议”,继续做好听证的“后半篇”文章,以“我管”促“都管”,持续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顺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
名词解释:
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