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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立显实效
2020-06-1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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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服务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蓝天、碧水、净土的目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部署要求,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15日向中共阳春市委提交了《开展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情况报告》。市委书记陈平当日即作出批示:“请各镇街、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市河长办要与市检察院做好衔接工作”并由市委办发文自上而下进行传达,对专项工作寄予了殷切期望,鼓舞着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守护母亲河的信心和决心。

为做好该项工作,2020年4月16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率先带队前往“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第一站——位于河朗镇云帘村委会的漠阳江源头,与公益诉讼检察骨干共同对源头水域环境开展实地勘查、摸排污染隐患,正式拉开“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序幕。

通过无人机观测、踩点勘查、走访询问等系列调查措施,发现漠阳江源头一带省级生态公益林有多处正在无证砍伐,被砍伐的林木树头裸露,部分已截裁成木段堆放在路旁,未经截裁的则倒在树头边,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对此,该院对市林业局、河朗镇人民政府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尽快履行监管职责。两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制止了乱砍滥伐生态公益林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违法责任,并对涉案区域所在村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筑牢守护山林意识。

该宗漠阳江源头生态公益林乱砍滥伐公益诉讼案件顺利取得“开门红”,为“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持续高效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该院专项行动小组乘胜追击,继续沿江而下, 至2020年4月28日一连十数天的摸查,再发现两个规模性养鸭场违规排污。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两个养鸭场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合规手续的情况下,养殖鸭存栏量均过万,环保设施不完善,产生的污水污物未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直接流入漠阳江,邻近水域臭气熏天严重破坏漠阳江流域生态环境及饮用水安全。结合调查情况,该院依法向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河口镇、河朗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7份,有力督促前述行政职能部门对污染源开展调查及处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漠阳江流域养殖业存在的污染隐患及风险。

下一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认真贯彻陈平书记批示要求,积极落实落细监督举措,持续派出公益诉讼检察骨干沿江而下,对漠阳江干支流的江岸、江水的环境污染点、隐患点等进行细致梳理并及时立案整治,做到“边行走、边巡查、边治理”,为筑牢漠阳江生态屏障提供有效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