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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直击:阳春市人民检察院非接触式司法救助“隔空传情”
2020-03-1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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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可能在疫情防控时期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上级工作部署,在暂时关闭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情况下,坚持以网络沟通、电话调查、邮递信函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司法救助,跨越空间阻隔,持续传递司法温情,让困难群众“一次不用跑”就能及时化解困境。

“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啊!而且是零距离、零接触、零次跑,感谢检察院!”2月28日上午10时,吴某收到了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发放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不禁激动地向该院干警表达了谢意。吴某是阳春市潭水镇一村民,由于其妻子及年幼的儿子遭遇抢劫被害,其本人在精神和经济上蒙受沉重打击;又由于罪犯无赔偿能力,陷入困境的吴某于春节期间向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投寄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尽管正值春节假期,又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该院坚持要求干警职工提前返岗上班,并及时派出承办检察官对吴某的来信进行回复,同步保持跟踪调查、依法办理。为避免走访调查增加交叉感染风险,该案承办检察官积极变通、因时制宜,一方面向院内相关刑事案件的承办人了解背景案情,另一方面持续致电吴某所在村委会了解其家庭情况。为避免吴某在补齐相关材料过程中增加出行感染风险,该案承办检察官想在前、做在先,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对吴某的困难进行具体说明,详细咨询材料办理细节,进一步与吴某电话沟通,积极引导其通过邮寄、网上填报等方式申办补足有关材料。

经耐心协调、多方沟通,结合对有关事实与证明材料的严格审查,该院认为吴某各方面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要求,依法迅速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于2月28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拨付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及时为吴某缓解经济困境,鼓励其重拾生活信心。

“空”不隔“情”, 隔“人”不隔“心”。自疫情进入严格防控以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架设起非接触式“桥梁”,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相互接触,又确保受理群众诉求不降速、不断档,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件,7日内回复率达到100%,并已顺利办理司法救助11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让困难群众在疫情中充分获得有效救助,真切感受检察温情,取得了“用真心想民需,用温情暖民心”的良好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