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春市春城一幼儿园长陈某因拖欠8名幼师、保育员共5万多元工资将近两年时间,被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阳春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耐心教育下,陈某主动配合该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积极赔付了拖欠两年的工资,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于2019年11月29日获得阳春市检察院作公开宣告不起诉处理。该案的办案民警、被欠薪员工代表、值班律师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到场见证了公开宣告。
“我真是一时糊涂,想着反正要关闭幼儿园,员工工资能拖就拖,想着拖拖工资不是什么大问题,结果被公安机关立案了。感谢检察院给机会我认罪认罚,还对我从宽处理!”陈某在接受承办检察官的训诫教育后,看着手中的不起诉决定书激动地说,并主动诚挚地向被欠薪员工代表道歉,获得了当场谅解。
该案是阳春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的一个缩影。自今年7月全面铺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该院坚持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不放松,同时注重避免简单办案、机械办案,敢用、善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依法追诉犯罪,通过精简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时间,对刑事犯罪给予更快速更有效的打击,又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充分实现了维护和谐社会关系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双赢”。
一是建立健全值班律师制度。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向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并为值班律师了解案情提供必要的便利,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进一步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值班律师的帮助下,得以充分了解认罪认罚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
二是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拒不认罪的案件,要求承办检察官耐心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意见,主动具体阐明认罪与不认罪可能承担的刑罚后果,积极说服当事人自愿选择认罪认罚。
三是严格依法适用“从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决不等同于无原则地放纵犯罪,既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又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全面关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与不利的各种情节,综合考量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因素,确保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依法从宽处理,严守公诉案件质量。
四是以公开“倒逼”公正。通过加强案件流程监控以及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加强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并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值班律师等到场见证,定期开展案件评查等方式,实现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有力监督。
截至目前,阳春市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97件99人,在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99份,不起诉4件4人,起诉93件95人,视情节和悔罪表现在从宽的限度和幅度内依法提出量刑建议95份,均得到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