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协同合作 检察建议促履职显成效
2019年3月,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在春城市区阳春大道惠众东湖汽车城由南往北约100米处右侧存在乱倒垃圾、蚕食耕地的行为,直至5月,此处垃圾不但未得到有效的处理,反而越堆越多有蔓延趋势,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存在极大的污染隐患,违法使用土地也未得到制止,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共利益。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5月间依法分别对阳春市自然资源局、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怠于履职行为立案调查,并向上述两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对行政相对人擅自改变了土地性质,搭建简易建筑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依法督促当事人完善土地使用相关审批手续;督促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尽快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查清涉案建筑垃圾来源以及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并依法对相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处理。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立即得到阳春市自然资源局、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及时安排、责令违法行为人尽快处理现场的建筑垃圾,并依法对现场搭建的简易建筑进行拆除。2019年5月29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忠同志带领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到涉案现场进行“回头看”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建筑垃圾已清理干净,违法建筑已拆除,园林土地准备复绿恢复其原来功能,周边环境将得到有效改善。
下一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各部门的衔接和沟通,着力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携手助力保护阳春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