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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
2018-11-1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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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阳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主持了会议。

会上,邓康成检察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方面要求,强调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并提出了以下三点学习贯彻意见: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明确学习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党支部专题学习会、专题辅导讲座、分管领导带学等形式,及时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警职工。

二是积极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努力在全体干警职工中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宣传范围实现院内干警职工全覆盖、全弄懂、全学通。

三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贯彻措施。对标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边学边深化、边干边深化,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阳春、平安阳春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等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下一步,阳春市检察院将结合阳春市委以及上级院的具体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具有检察特色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争取以积极向上、组织周密、富有实效的学习宣传贯彻局面,迎接阳春市委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内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