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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会
2018-09-1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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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理解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干警职工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8月30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会,邀请阳春市宣传部讲师团麦颢团长作专题辅导。该院全体干警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永建主持。

首先,麦团长以《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主题作专题辅导。介绍了什么是意识形态,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强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阐述了为何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当前意识形态面临的形势问题,提出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方式方法。

随后,麦团长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进行宣讲解读。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引入,结合《三十讲》的理论框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要求等三大方面对《三十讲》进行了分析,深刻阐述了《三十讲》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麦团长指出,要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必须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引领,要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学习领会“四个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最后,邹永建副检察长作总结发言,进一步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政治安全。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结合各项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自觉依法履行职能,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