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检察院开展亲职教育督促家长有效履职
近日,阳春市检察院准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冼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依法征询冼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冼某安的意见。冼某安因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限提出反对意见,理由是:如果不能直接不起诉让他儿子外出打工,就干脆把他儿子“送进去”,他不愿意再为儿子担保任何事情。陈述完理由后,冼某安当场大声辱骂其儿子冼某某,冼某某在旁闷声落泪。办案人员见冼某安对法律规定存在误解,且教育孩子方式太过简单粗暴,随即对冼某安开展一对一亲职教育。办案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剖析未成年人身心特征,指导其改善与子女沟通方式,并告知法定代理人在考察期应履行的亲职。尽管冼某安态度反反复复,但办案人始终不急不躁与其沟通交流。最后,历经两个半小时,冼某安终于笑逐颜开地表示理解法律规定,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其儿子在社会重新改过的机会,也表示今后将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不再动辄打骂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