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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警示教育大会
2018-05-1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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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7日,阳春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在春城街道、春湾镇集中全市197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忠,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立以及各镇司法所所长、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与司法局通过组织学习《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文件、集中观看扫黑除恶专题警示教育片、细致讲解黑恶势力犯罪10类情形等多种形式,为全市197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牢固树立起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悔罪意识、自觉远离涉黑恶犯罪的纪律意识、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法治意识。

最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忠就如何配合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社区服刑人员务必遵守法律及相关规定,珍惜高墙外的社区矫正机会。一要明确认识自己仍是罪犯的身份,不得组织、参与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防止矫正期间因违法犯罪被收监。二是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住黑恶势力的引诱、拉拢。三是要积极举报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争取立功。四是如果社区服刑人员已经具有涉黑涉恶犯罪情形的,要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二、司法局、各个司法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社矫工作,杜绝发生脱管、漏管、罪犯重新犯罪的现象。二要注重通过典型案例强化释法说理,使社区服刑人员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要注重畅通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方式,做好举报人保密措施。

三、强化司法、检察两家的沟通协作,提升信息共享。凡是发现有涉及黑恶势力的线索,双方要及时交流,及时商议,确保全面准确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最新动态,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工作合力。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这一特定群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动员,其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阳江阳春两级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确保我市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出现涉黑涉恶或其他重新犯罪事项,有效引导鼓励矫正对象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促进矫正对象进一步树立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争取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