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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荣获“2017年度阳江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2018-02-1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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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被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授予“2017年度阳江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7年,阳春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服务阳春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市基层检察院综合考核、考评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阳春建设。2017年,阳春市检察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继续加强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飓风2017”、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建立对盗骗抢、黄赌毒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另一方面,依法办案的同时,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持续与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合作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坚持推行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等制度,切实保障和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阳春市检察院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资金密集、涉农惠民、扶贫助困等领域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和权力集中、涉及民生民利等领域背后出现的渎职侵权犯罪。其中,该院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追逃追赃工作会议精神,成功将2名潜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2017年,该院干警严明辉、徐宗仁和王锦三位同志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万名侦防能手”称号。同时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检企共建”反腐倡廉巡回宣讲等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其中,该院干警吴茂信同志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预防员”称号。

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增强公正司法能力。一是不折不扣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做好职能划转和线索移交等工作,加快办案进度,抓紧分类处理积压案件线索和涉案财物。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共选任了26名员额检察官;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员额检察官“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并建立具有员额检察官身份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常态化机制。三是统筹推进阳光检务深化司法公开,2017年5月,该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服务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实现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对传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用户群的全覆盖。

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院队伍。阳春市检察院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性锤炼、查摆整改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并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及全国司法考试等,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在2017年,该院共有2名干警通过竞争上岗走上班子成员岗位,1名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4人次获最高检表彰,1人次获省级表彰,2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人次获阳江市院表彰,1人次获阳春市表彰。其中,该院因公牺牲的李卫忠同志被追记“二等功”,被追授“阳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反渎职侵权局荣立阳江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举报控告申诉检察科荣获阳江市“巾帼文明岗”称号、承办的杨海安申请救助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5-2016年度国家司法救助“优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