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司法力量,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浪潮下,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职能被弱化、对本职业的认同感降低的现象,造成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消极心理和方向迷失。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现状
1、司法警察边缘化、作用不突出。长久以来,部分检察干警认为司法警察工作无关大局,对司法警察的工作关心不够,将司法警察认知为保安、驾驶员、接收员等。此种“万金油”现象就是当前部分地区司法警察地位的真实写照,该现象直接影响了司法警察的工作情绪,严重挫伤了司法警察的执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甚至一部分司法警察不安心于本职工作,有转岗的念头,致使司法警察工作逐渐边缘化。
2、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不高、战斗力弱。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检察院唯一一支武装力量,要时刻捍卫法律尊严及检察院形象,必须做到拉得出、追得到、打得赢,但由于部分司法警察年龄断层大、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具备丰富经验的司法警察年龄偏大,缺乏应对突发事件时应具备的对抗条件,而具备对抗条件的司法警察却缺乏处置事件的经验;其次,部分司法警察缺乏应有的基本素质,再加上人员比较分散,管理不够集中、训练不到位,导致了司法警察队伍战斗力偏弱。
3、司法警察职权不明确、队伍不稳定。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院在工作办案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改变,导致司法警察大队职能定位变得模糊,职权与责任不明确,加上改革后总体上检察官收入增加50%,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收入增加20%,司法警察不纳入改革绩效对象,横向比较收入差距拉大,部分司法警察出现了思想落差,迷茫倦怠等心理现象,导致司法警察这只队伍的稳定性大幅下降。
二、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产生上述情况的原因
1、司法警察队伍重视不够、管理机制不健全。司法警察边缘化的现象长期存在,部分检察院对业务科室和司法警察大队在管理上厚此薄彼,对司法警察大队管理不够重视,对司法警察大队长远建设和警员思想动态缺乏系统规划和深入了解。随着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自侦部门转隶之后,司法警察的服务保障重心发生了重大变化,部分干警认为司法警察处于无事可干的尴尬处境,对司法警察工作积极性造成一定打击。
2、司法警察大队人员参差不齐,教育训练落实不到位。在新时期背景下,司法警察是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律监督权威的坚强后盾。这就要求司法警察队伍自身本领要跟得上时代步伐,但由于司法警察警力少,而且人员分散到各个科室工作,集中集训几乎是奢谈,有时在上级检察机关的关心下,好不容易集中起来的训练,却因为司法警察本身素质和训练周期短等原因效果不佳,致使部分司法警察能力过于滞后,法律知识不过关,无法在辅助检察业务上有更多建树。
三、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1、重视司法警察工作,增强职业尊荣感。检察机关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检察长,要真正重视司法警察工作,在全年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等具体工作实践中,要把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统筹谋划推进。要真正关心爱护每一名司法警察,严格按照司法警察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精神落实司法警察各项工作,完善司法警察职务、警衔晋升机制,巩固司法警察福利待遇,对在岗位上干出成绩的警员,在年底评优评先中,要及时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让每名警员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
2、推动顶层设计快速落实,抓好司法警察队伍改革。一是新的《检察院组织法》出台后,高检院应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将各类检察人员的职能明确到位,做到名正言顺。二是检察机关党组要支持所在院司法警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要克服从前固有思维,摆脱司法警察就是围绕自侦部门开展工作的思路,支持司法警察大胆全面履职。三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要主动履行职责。这就要求各级司法警察负责人要不厌其烦、主动申请,克服“等靠要”思想,大胆向党组建言,“拿回”自己的“责任田”。
3、提高自身素质,铸就钢铁法警。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司法警察队伍自身要充分利用党组织阵地,平时注重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纪教育,切实增加“四个意识”,加强改进司法警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正确认识职能定位,提高履职水平意识;二是加强体能训练。打铁还需自身硬,司法警察想要在工作中得到更多重视,就必须锤炼过硬的本领。针对该院部分司法警察年龄偏大的现状,建议可以从社会聘用一批年轻的辅助人员来充实司法警察队伍,以适应当前司法警察工作对体能、技能基本素质的要求,对现有的司法警察应当长期定期开展体能、业务训练,让他们既当学员,又当教员,互帮互学,互相提高。同时,司法警察不仅要有过硬的技能,还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在检察机关工作的大环境下,只有自身素质得到提高,才能够融入到检察业务工作中,才能在案件面前站稳脚跟,才能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建议可以组织司法警察开展以法律知识为内容的比武竞赛活动,着重组织司法警察进行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的学习,实现由“单一型人才”向“多面型人才”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