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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检察院利剑出鞘 严打黑恶势力犯罪
2018-08-29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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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阳春市检察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从严从快、从实从细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截止目前,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7件48人,移送审查起诉8件26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活动。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该院组织主要业务部门办案人员研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阳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甄别简明指引》等相关法规,着力加强对黑恶案件中常见罪名、重点罪名的学习,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骨干成员、形成时间认定等疑难问题的学习研究,提升一线办案人员对此类案件的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水平,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二、严把案件质量,强化法律监督 

  1、严把案件提前介入关,快速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该院坚持“严打”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侦捕诉审衔接、疑案协商等工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对法律适用提供咨询意见,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对证据收集固定提出建议,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办案。如在办理阙某干、李某源等12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察官办案专案组,多次参加该市扫黑办组织召开的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听取市公安局专案组的汇报、阅卷等形式,分析研判案情,并就案件的定性及证据收集、固定提出意见,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在最短时间内对涉案人员依法批准逮捕。

  2、严把案件审查关,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案质量。该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每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注重事实和证据的严格审查,务必做到每案每人必讯,及时快速收集一切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注重从犯罪构成、嫌疑人前科劣迹与群众反映强烈程度等多方面综合考察案件性质,实现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精准打击。如在审查逮捕阙某干、李某源等12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中,因李某田涉嫌毁坏财物罪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承办人员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并及时给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市价格认定中心对阙某干、李某源等人后两次毁损价值作总体认定,没有办法区分两次毁损行为各自造成的毁损情况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阙某干、李某源等11人批准逮捕,对李某田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前提下,真正做到不枉不纵,确保了打击力度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注重阶段总结,营造社会氛围

  该院定期掌握并向阳江市检察院和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办公室报送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涉黑涉恶案件处理情况,对于办案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遇到的问题也及时上报。同时,全面加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及时对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撰写了工作信息,在该院网站及“两微一端”推送了专项斗争信息,对相关案件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全方位加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将扫黑除恶融入举报宣传周等日常法律宣传中,通过选择典型案例,检察官以案释法等活动,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和典型案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赖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