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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检察院反映城乡结合地区涉黄案件呈现三大趋势需加大打击
2018-04-04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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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阳春市检察院共批捕涉黄案件15件34人,起诉27件51人。在前述所办理的案件中,仅有4件4人为贩卖淫秽物品案,其余均为组织卖淫、容留卖淫等与卖淫嫖娼行为相关的犯罪,手段方式仍以卡片招嫖、会所招嫖等常见的方式为主。由此可见,在与阳春市类似的城乡结合地区,卖淫嫖娼行为仍需作为涉黄案件的重点打击对象。阳春市检察院通过对前述卖淫嫖娼相关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发现该类涉黄案件呈现出以下三个趋势应引起重视。

  一、卖淫场所掩护性增强。在该院办理的涉黄类案件中,正常经营餐饮的饭店、散落分布在居民区的出租屋等逐渐代替水会、美容院成为流行的卖淫场所。由于该类饭店、民居等都具有“合法无害”的外衣,导致卖淫场所的掩护性进一步增强。如陈某英容留卖淫一案,被告人在自己经营的饭店内以“服务员”的身份为掩护而容留一批卖淫女,并通过提供性服务进一步带动餐饮生意牟利。

  二、反侦查措施趋周密。由于多年来对涉黄案件的持续打击,卖淫嫖娼人员普遍具有反侦查意识,并逐渐从依靠人力“望风”转变为通过精良的技术设备进行所谓“安保”。如蓝某华等人组织卖淫案,除了实行“熟客制”,更通过对所租赁的商品房进行全面装修,安装防盗门、隐秘探头等对卖淫区域进行监控隔离,使生人在无人指引的情况下难以进入,并对卖淫女进行专人管理,严禁卖淫女在阳台晾挂床单、非“上钟”时间不得随意进出等,进一步增大涉黄案件查处打击的难度。

  三、微信等手机应用成为新兴招嫖渠道。随着网络社交工具的流行,卖淫嫖娼行为也逐渐从传统的卡片招嫖、场所招嫖、站街招嫖等转移到网上招嫖,使得嫖娼交易流动性更强、涉及区域更广。在该院所办理的卖淫嫖娼案件中,虽未发展出大型招嫖网站、APP等的网络模式,但已经呈现出一定的网络营销特点。如吴某伟介绍卖淫案、邱某梅介绍卖淫案等,均是通过微信、QQ等与嫖客商定时间、价格,并通过网络遥控指挥嫖客上门或指挥卖淫女到指定地点进行性交易,并通过网络支付手段收取嫖资。

  针对上述涉黄案件所呈现的趋势,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可从以下三方面加大打击力度:

  一、强化场地管控,尽可能压缩卖淫嫖娼行为的活动空间。一是加强对餐饮娱乐场所的执法检查。对疑似有异常经营行为的饭店、酒吧等,在开展侦查打击的同时,可择其营业高峰时段进行针对性、突发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异常行为。二是加强对居民区出租屋的人员管理。对经常出入居民区的无正当职业、经济来源不明的出租屋租赁人员及时掌控其身份信息及活动情况,并进一步完善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的管理办法,做到日常检查到位,查处打击及时。

  二、提高违法成本,引导餐饮娱乐场所发展健康经营模式。对查实存在卖淫嫖娼活动的餐饮娱乐场所予以公布对场所、经营者的处罚决定,并建立不良场所以及人员信息库,将前述场所的经营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再从事餐饮娱乐的经营活动,形成震慑声势。

  三、筑牢网络屏障,及早铲除网络招嫖的生存土壤。增加公共信息网络技术监防系统的建设投入,加强关键词检索和有害信息过滤,并不断提高对招嫖聊天记录、IP登陆地址等涉黄犯罪线索的收集研判能力;制定和完善网络、手机运营商的相关行业规范,督促相关网络通讯行业加强自律,对微信卖淫、QQ卖淫等切实做好聊天账号的清理,对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时屏蔽,最大限度抑制招嫖信息的扩散。(李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