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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一宗严重影响两市三县社会治安的团伙性流动式开设赌场案
2018-03-06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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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一宗严重影响阳江阳春、云浮新兴、云浮云安两市三县社会治安的跨地区团伙性流动式开设赌场案,并对其中的25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2017年5月至2017年8月,谢某、胡某、植某等6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同作为赌场老板聚集他人在阳春市陂面镇、阳春市春湾镇、云浮市新兴县天堂镇、云浮市云安县富林镇之间开设流动式赌场。该赌场不断更换赌博地点,以骨牌为工具,以“推牌九”的形式进行赌博,赌注为100元以上,上不封顶,并以现金结算。抽水规则为当庄家每把赢钱超过一千元时,赌场抽取赢钱金额的5%作为水钱。该赌场专门聘请陆某等四人固定为赌场打荷并领取工钱,聘请严某等十一人专门搭人来参赌并领取工钱,同时聘请专人望风并记录搭人车手的车牌。李某等 7人在赌博现场放高利贷并收取所放金额5%的利息。而抽水钱则在除去支付给工作人员、车手工钱后,剩余水钱由赌场老板分成。该赌场每场参赌人员少则二十人,多则三四十人,总共成场超过200场,总抽水获利100多万元。

  参与开设上述赌场的人员分工明确具体,团伙性特征明显。该流动赌场严重扰乱阳江阳春、云浮新兴、云浮云安两市三县的社会治安,给当地造成恶劣的影响,有些家庭一人参赌,全家破产,甚至负债累累,严重影响民众生活。通过对该案提起公诉,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将有效打击开设赌场犯罪团伙,震慑开设赌场的行为,有效净化阳江阳春、云浮新兴、云浮云安两市三县的社会风气,同时为两市三县的社会治安保驾护航。(谢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