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检察院
春检发办字〔2018〕1号
关于成立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广东省、阳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阳春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阳春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邓康成 党组书记、检察长 成 员:邹永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谢 忠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绍伟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徐宗仁 党组副书记 刘经校 党组成员 黄 聪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林良宇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二、阳春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绍伟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副主任:闫 伟 侦查监督科科长 黄国栋 公诉科科长 刘正芳 举报控申检察科科长 成 员:范正上 案件管理科科长 黄维佐 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 刘学栋 侦查监督科副科级检察员 黄雪瑶 举报控申检察科副科级检察员 黄健生 纪检组副主任科员 方 凯 政工科副科长 李林笑 办公室副主任 柯运中 公诉科副科长 余晓东 公诉科副科长 王昭钢 案件管理科科员 联系人:刘 军 联系电话:0662-7761639 电子信箱:liujun@yj.gd.pro 特此通知。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