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丽芬,女,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以下简称未检)一级检察官,其所在的未检团队在2020年、2021年均获得阳江市检察机关“标兵未检办”荣誉;其本人先后获得“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嘉奖”“阳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阳春市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近日,温丽芬被阳江市妇女联合会授予“阳江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九年来,温丽芬深耕未成年人检察领域,求极致而止于至善,积极实践对未成年人“全面保护、优先保护、平等保护”的理念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她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而不纵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她一方面是精雕细琢办好案,另一方面是积极寻求、准确发现、分析案件背后的问题,落实帮教与救助,提出预防措施,创新机制,标本兼治,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促进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
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用心用情办好未检案
温丽芬办理未检案件时,总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我的孩子遇到了这种情况,我该采取什么处理办法?”温丽芬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保护好每一位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初,温丽芬办理了一宗强奸案。办案中,温丽芬不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在准确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对未成年被害人启动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普法教育、建议撤销被告人监护权、协助被害人母亲申请生活补助等方式纾解被害人一家的困境及后顾之忧,从而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体现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情怀与担当。
正是通过一起起个案的办理,温丽芬磨练出了过硬的业务能力,用响当当的办案业绩获得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二、推进“法治进校园”最大限度延伸法治触角
“上医治未病”,多年的未检工作让温丽芬认识到预防比惩治更重要,非常重视犯罪预防工作。因而,多形式、多渠道、多主题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一直是未检工作的“重头戏”。这些年来,为了落实“法治进校园”这项工作,最大限度延伸法治的触角,温丽芬“逼着”自己迅速成长为“多面手”:担任法治副校长、编剧、策划人、主持人……虽然常常忙起来都不记得喝上一口水,但一腔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赤诚热血,始终驱动着她乐此不疲、艰苦奋战。
在温丽芬饱满工作热情的带动下,该院巡讲团队打造了一批覆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性侵害、防治校园欺凌、预防网络犯罪、禁毒宣传等主题普法课程,并根据案件情况和学校需求安排不同主题的讲座。温丽芬常说:“越偏远的地方就越需要我们,五十人的分教点也要覆盖法治教育。”温丽芬针对本地山区多、留守儿童多、农村、偏远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缺失等问题,促推本院向偏远山区中小学派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为农村、偏远山区配置更多的优质法治资源和物资,提升农村、偏远地区学生的法治教育水平。
三、注重标本兼治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透过一个个案件,温丽芬看到的是案件背后更多的困境,她坚持以刑事案件办理为切入点,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努力实现“1+5>6”“1+5=实”。
如,近年来本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温丽芬积极探寻背后的原因,并提出有效对策:2020年,本院携手市妇联、市教育局积极实施为期三年的“关爱女童,护苗成长”专项活动,包括到边远山区普及预防性侵法治课,家长讲座、社区宣传等;2021年起本院强化家庭教育,指导解决性侵案件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弱化、亲情长期缺失等问题;每年撰写本市性侵案件调研报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反映情况、建言献策,促推形成协同保护合力;通过检察建议等措施,推动解决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预防住宿经营场所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务微信群与其他部门保持联络,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2021年通过该联络报告机制发现性侵案2件。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成绩意味着过去,温丽芬始终牢记自己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始终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念,兢兢业业地在未成年人检察这片沃土耕耘,矢志不渝伸正义,风雨兼程护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