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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检察院“上门服务” 庭审开到被告人所在村委会
2021-09-30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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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阳春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失火案件中,到被告人的居所地阳春市三甲镇某村委会中出庭支持公诉。

在案件提起公诉后,考虑到该名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突出司法便民利民,同时也能在当地起到预防失火犯罪的警示教育作用,与法院沟通后,将庭审开在被告人居所地的村委会。

在庭审期间,公诉人向被告人及在场旁听村民进行释理说法,结合案件事实,考虑到被告人有认罪认罚的从宽情节,又取得了被害人一方的谅解,并根据被告人的身体、家庭情况,提出了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随后承办法官当庭宣判,并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

该案的庭审过程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化解了社会矛盾,又在当地上了一堂生动具体的普法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