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专题的学习会

12月17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主持了本次专题学习,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人员参与了本次专题学习。
会上,中心发言人围绕学习主题并联系实际工作作了主题发言,交流了学习心得。

最后,邓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深度融入,依法办理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办案和治本预防两手抓、两手硬,认真研究案发单位及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监管问题,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探索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助推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切实担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是抓好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部室、党支部为主体,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加强各类安全教育,对单位的公务用车、用水用电和防火设施进行全面自查,排除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时刻注意工作和生活中的安全细节,发现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处理,坚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升阳春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一底线和红线;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捍卫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要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谋划推进“十四五”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文字:李宛烨,图片:张洁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