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检察院的要求,经阳江市委巡察办同意,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和阳春市委组成联合巡察组,于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对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检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录音举报电话0662—7761865,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邮政信箱:阳春市阳春大道118号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转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收;在互联网网站上设立了专门电子邮箱:yjxczyyx@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
2020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