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漠阳江母亲河,阳春检察在行动!”整齐响亮的口号响彻漠阳江源头山涧,充满着活力与朝气,更彰显着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护佑家乡饮用水源的凝聚力与行动力。2020年4月16日,在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的带领下,该院分管领导以及公益诉讼检察骨干一行,驱车前往阳春市河朗镇云帘村,再步行盘山而上到达漠阳江源头,对家乡饮用水域环境开展实地勘察、摸排污染隐患,打响了该院2020年“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第一“站”,标志着为期一年的漠阳江江岸、江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正式启动。
漠阳江具有丰富的水利资源,贯穿阳江市阳春、阳东、江城等三个市县区,是阳江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密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守护海洋”方案有关要求,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找准切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针对阳春市区划内的漠阳江流域,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作为2020年度重点公益诉讼举措全力推进。
由于漠阳江治理牵涉乱搭违建拆除、水养殖产业污染等事项,存在对口部门多、专业性强等难点,“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全市河长制分段管理要求,将漠阳江细分“七段七村”,积极探索“网格化”治理模式。横向与镇级河长、村委书记建立定点联系,纵向争取市委市府、相关职能部门信任。进一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依法予以立案,在充分掌握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严格履行诉前程序,充分调动村镇干部、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既借助职能部门专业知识提升监督精准度,又依托基层干部释法说理获取群众理解,更在市委市府支持下消除被监督单位的对抗情绪,多方联动结成战线,减少公益诉讼监督阻力,力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留盲区、收到实效。
为了更加全面掌握漠阳江水域的公益诉讼线索情况,该院专门配备了专职技术人员以及两台高端无人机,运用航拍手段对水域进行大范围巡视勘察、定点拍摄等,确保做到精准调查、靶向监督。该院进一步督促阳春市财政局设立阳江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账户,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漠阳江水域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做到应赔尽赔。赔偿义务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其赔偿金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有力夯实漠阳江水域生态治理的资金基础。
下一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将派出公益诉讼检察骨干沿江而下,对江岸、江水的环境污染点、隐患点等进行细致梳理并及时立案整治,做到“边行走、边巡查、边治理”。通过切实加大对涉及水流域环境污染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解决我市漠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身体力行保障家乡人民喝的每一口水都是“健康水”,坚决服务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文字撰写:李林笑、周敏施,图片编辑:叶丹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