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 公益诉讼不缺席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源头指向野生动物交易与食用,疫情期间全国实行了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结合高检院、省院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源头防控。
近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主动联合阳春市广播电视台、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召开“保护野生动物专题宣传讨论会”。参会人员主要针对阳春市森林覆盖面较高,野生动物品种多,非法捕猎、运输、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高发的特点,围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如何能真正全覆盖、入人心、改观念、除陋习等展开热烈的讨论,并就宣传方式的多样性达成一致意见。(文字撰写:周敏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