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美丽的家乡,现在每餐变成与苍蝇共舞,可怕的污染来自我们村旁的鸭场,希望检察院来拯救我们微弱小村庄”、“春季是细菌容易滋生的季节,也是禽流感的高发期,况且全国还正在与新冠肺炎作斗争,希望检察机关尽快帮帮我们”,这是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月25日、3月12日分别收到的公益诉讼投诉信和接到的热线电话所反映的内容,是关于陂面镇六村岗村委会清湖口等几个自然村附近的养鸭场和春城街道新云村委会中汇城附近的养鹅场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这是2020年春节前后最紧迫、最响亮的口号,一直响在检察干警的心中!在这全国上下最紧张、最揪心的时刻,环境污染无疑令村民忧心忡忡,更让检察干警火急火燎!
2020年1月25日正是新春佳节的大年初一,接到投诉后,该院第四检察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电话向村民代表了解情况。村民代表反映:由于村附近的大型养鸭场春节前开始养殖,第一批养了3万多只,造成村里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产生活。村民的情绪激愤,纷纷前往鸭场说理,有激化矛盾的可能,更致命的是可能导致新冠肺炎的传播。群众利益无小事!分管领导首先电话联系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陂面镇相关负责人,要求他们履行职责,尽快依法处理;接着按照检察机关疫情期间的办案规定,逐级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并取得阳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马上带领干警亲临现场调查勘验。调查结果与村民反映的情况一致:离养鸭场几百米远已闻到阵阵恶臭,驶进养鸭场的车辆本来是白色的,一下子便变成了黑色——车辆外表爬满了苍蝇,我们勘察现场时,虽然带着口罩,但仍闻到恶臭想吐,苍蝇扑面而来,难怪村民意见大,非治理不可!此后,该院再次电话约谈生态环境分局、陂面镇相关负责人,详细指出鸭场存在的污染问题和可能存在的严重后果,要求及时跟进加快处理。2020年1月30日,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向阳春市陂面镇人民政府发出春环监字【2020】2号《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按养鸭场负责人所作的书面承诺,于2020年2月2日前将在养鸭只全部清空,并做好消毒处理;同时要求陂面镇府于2020年2月29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送生态环境分局。此期间,该院又多次电话询问生态环境分局和陂面镇府相关负责人,他们均答复已依法处理完毕,环境污染问题已解决。
3月23日,该院又接到清湖口村代表来电称,养鸭场老板在原养鸭舍又加建设施,是否继续养殖,村民疑惑重重。接报后,该院分管领导决定“回头看”,于3月24日带领干警再次到养鸭场现场调查,并邀请陂面镇相关领导、村长等代表到场,鸭场已没有鸭,也基本无臭味无苍蝇,鸭场老板讲在原鸭舍改建的目的是为了种蘑菇等,不再养殖。该院要求陂面镇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继续监督好鸭场转型,达到双赢效果。村代表的心结解开并奔走相告,对该院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针对黄某某在阳春市春城街道新云村已被政府征用的城镇建设用地上建设养鹅场造成环境污染问题,该院在接报的第二天即2020年3月13日立即派干警到现场勘查,发现投诉情况属实,经调查后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对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阳春市自然资源局、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阳春市春城街道予以立案并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书》。据投诉人反馈信息,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到场处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也都电话告知该院正在依法处理中。
案情就是命令,履职就是责任。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实做细公益诉讼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办案工作两不误。(文字撰写:谢忠,图片编辑:阳春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