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荣获“阳江市森林示范单位”称号
2020-01-23 文章来源: 阳春市检察院外网

为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一步绿化美化阳春,我院深入贯彻《阳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和《阳春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院内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贡献力量,同时也为我院干警职工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2019年5月,我院参与阳江市森林示范园区评选活动。近日,我院以高绿化覆盖率,良好的总体绿化感观情况荣获“阳江市森林示范单位”称号。(文字编辑:陈敏诗 图片编辑:张婉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