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 阳春市检察院司法救助获群众锦旗致谢
2024年5月17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卜某的丈夫来到阳春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递上一面写有“司法救助勇担当,真情服务解民忧”的锦旗,满怀感激地说:“感谢检察院为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这对我们真是雪中送炭。”
原来,申请人卜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住院花费了10万多元,其儿子、女儿也在事故中受了伤。因无法承担巨大经济压力,卜某向阳春市检察院申请了司法救助。该院接到申请后,立即启动审查程序,依照“救急解困,应救尽救”原则,上门实地了解卜某家庭困难情况,并多次走访当地村委会沟通联系,确保底子清、情况明。经调查核实,被害人卜某是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家庭经济主要依靠丈夫外出打工的收入,现由于卜某受伤在家休养,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其丈夫需要照顾卜某及两个孩子的生活起居,无法外出打工,家庭收入来源被迫中断。
为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要求,在充分调查核实基础上,阳春市检察院认为卜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并进一步提请阳江市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共发放救助金3万元,有效缓解了卜某的生活困境。
获赠锦旗既是群众对阳春检察司法救助的认可,更是对阳春检察司法为民的鞭策。该院将继续以“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重点工作,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的救助力度,切实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更多需要社会关心关爱的特殊群体、弱势群体,体会到更多的司法温情,体会到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文字:刘舒婷,编辑:覃永杰,校对:李林笑,监制:刘经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