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牛蛙的非法养殖大多无防污措施,容易造成本地水环境污染,且某些养殖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耕”为“养”,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整治非法养殖牛蛙行为,服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阳春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服务保障省委“百千万工程”,为保护阳春的青山绿水贡献检察力量。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非法养殖牛蛙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磋商函15件,涉及土地面积共计186亩,已全部整治完毕,整治成效颇具亮点。
一、拓宽线索渠道,共聚公益之力
牛蛙养殖场一般建设在农村或者偏远地区,需要检察干警深入乡镇去摸排相关线索,线索获取难且渠道有限。为解决上述难题,该院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充分发挥广大志愿者的力量,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获取更多与非法养殖牛蛙相关的线索。同时,积极对阳江市检察院移交的关于非法养殖牛蛙的线索和12345平台线索进行筛查和分析,拓宽了线索获取渠道,有效破解了线索获取渠道受限的难题。
二、多措并举取证据,加强沟通达共识
为确切获取相关证据,提高办案质效,该院办案人员重点关注污水排放和所占土地性质,通过对乡镇地区的牛蛙养殖场进行走访询问、无人机勘验拍摄等方式固定证据,并且向行政机关提取养殖场土地性质、生态红线图等材料与现场情况进行比对。目前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发现,阳春市乡镇非法养殖牛蛙的情况主要包括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非法养殖以及产生的养殖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该院以多种勘验手段调查非法养殖事实,做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工作。
由于涉及责任单位较多,且强行清理会严重损害养殖户的经济利益,为促进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院积极加强与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与相关部门交流整治意见,听取多方建议,推动信息共享,在清场退养期限、分类整治、复土复绿等问题上达成共识,目前牛蛙养殖的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涉案的牛蛙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做到全面复耕复绿,未见有污水直排,污染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三、以“我管”促“都管”,宣传共建绿美阳春
除了整治“硬手段”,该院高度重视宣传“软办法”。一是在下乡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当地牛蛙养殖户和周围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向其解读相关养殖污染防治政策以及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二是做好正向舆论宣传工作,呼吁广大养殖户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三是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更加重视属地的牛蛙养殖污染问题,建议其主动摸排走访辖区内的牛蛙养殖场,常态化调查是否存在环境污染和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况,按照“依法取缔清理一批、规范整治一片”的原则,以个案整改推动常态普遍化整治。以上的一系列措施,既进一步有效解决当地环境污染和擅自更改土地用途的问题,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又切实提高了群众和乡镇机关的环保意识,有利于后续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阳春市水产养殖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文字:黄子桐,图片:叶丹枫,编辑:叶丹枫,校对:钟伟伟,监制:刘经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