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起非法采矿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会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依法公正处理案件,提高执法办案公信力,3月11日,阳春市检察院对阳春市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马某、王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拟作相对不起诉一案举行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人员现场监督案件。

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首先向受邀听证人员、犯罪嫌疑人详细阐明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随后,受邀听证人员积极对该案进行讨论,均认为阳春市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涉案人员虽然构成犯罪,但这是多方面客观原因造成的,其犯罪情节轻微,涉案人员具有自首情节,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相对不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一致同意阳春市检察院对阳春市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马某、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面对依法作出的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马某、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一致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决心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决不触碰法律红线。
二、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筑牢群众法治意识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筑牢社区、校园安全防线,近日,阳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先后开展了“禁毒宣传,健康阳春”主题送法进社区活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


在阳春市河西街道西堤社区,该院第一检察部干警们纷纷走进大街小巷,通过发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禁毒工作方针政策,详细介绍禁毒知识、毒品危害,并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禁毒方面的法律问题,鼓励群众及时举报毒品犯罪的信息线索,有效增强群防群治的禁毒合力。


在阳春市三甲镇三叶学校,该院第一检察部派出员额检察官,结合孩子们的思想和心理特征,以和蔼可亲的语言,针对校园欺凌、聚众斗殴等青少年不良行为进行深刻剖析,并结合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引导孩子们如何分清是非、遇到危险如何自救,切实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和安全保护。
